为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69书吧
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机电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李强
成 员:赵河明 李世中
秘 书:王菁
职 责:制订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指导和监督该项工作实施过程;领导、统筹、协调及管理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及拟录取,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并审核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处理学生的核查及申诉等工作。
2、机电工程学院复试小组
组 长:赵河明
成 员:全体博士生导师(请假者除外),且应至少保证 5 人以上,每小组需另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1人,秘书1人。
职 责:考核考生的学术水平及思想政治情况。
3、纪检监察组
组 长:田海燕
职 责:对复试及录取过程各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复试及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做好突发事件处置。
二、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确定办法
1)“申请-考核”制考生
符合《69书吧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核、外语符合免考条件或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34分及以上的考生,具体名单如下:

2)硕博连读考生
学院根据本年度硕博连读生招生指标和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生的硕士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划定进入复试的硕士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成绩为依据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硕士成绩按其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分计算。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办法为起评分60分,获评国家奖学金加20分,获评特等学业奖学金和一等综合奖学金分别加10分,获评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综合奖学金分别加5分,三等综合奖学金加2分。各类各等级奖项累加计分。
名单如下:

3)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
2024年拟录取的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3人全部参加本次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5月28日下午2点开始,
地点:科学楼A座313会议室、314会议室。
3、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小组由招生学科的全体博士生导师(请假者除外)组成,且应至少保证5人以上,每小组需另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1人,应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配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4、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其中,英语主要测试考生口语、听力、文献阅读、专业外语等方面的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硕士非理工科专业的考生复试须增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
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硕士非理工科专业的考生复试须增加10-20 分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查环节。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5、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80分,硕士非理工科的加试成绩占专业素质和能力80分的2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流程
1)学院会同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学院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考生候考区耐心等待,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3)学院统计并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报送拟录取名单。
7、调剂
复试综合成绩合格但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1)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在复试结束后2日内上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每位调剂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调剂志愿。
2)调剂考生申请跨学院调剂须参加调剂学院组织的二次复试。复试结束后由调剂学院公示复试成绩。
3)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调剂考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三、录取工作
1、学院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分别排名)及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分别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申请-考核”制考生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2)硕博连读生
综合成绩=硕士成绩*60%+复试成绩*40%
(3)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3、学院拟录取名单及时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并报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公布。
4、拟录取结果在69书吧
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5、如果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了同一导师的情况,由该导师自主选定,其他考生则与本学科内还未招到学生的导师间双向选择。
6、博士生导师年度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计划或最近一次指导的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导师上限为4人。(不包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科研博士专项计划、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
7、指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导师,在恢复招生资格后,原则上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名。
8、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纪律及要求
1、招生学院
(1)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强调纪律,规范流程,严把考核标准。
(2)每位评委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原始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本单元面试工作结束后立即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所有纸质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质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3)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复试录音录像电子资料(含复试考场及试题、试卷运送过程等视频监控影像资料)至少保留5年。
(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招生复试的教师,不得参加相关工作。
2、考生
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签署《69书吧
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遵守承诺,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相关信息,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 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各招生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完善对本学院考核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督查制度和巡视制度。纪检监察督察组和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现场巡视工作,对博士招生考核工作进行监察和督察。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责成考核小组进行复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报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351-3922165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351-3922279(纪检监察督察组)。
六、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新颁布政策不一致时,按新颁布政策执行。
2、本办法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69书吧
2026年5月